
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日本做爱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日本做爱省科学技术厅 日本做爱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豫科〔2025〕1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和学科领域
(一)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A类)滚动支持项目、青年科学基金(B类)滚动支持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青年学生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青创新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青年A类滚动支持项目、青年B类滚动支持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和青年学生项目)。
(二)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其中管理科学领域仅在面上项目和青年C类项目中试点资助。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 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日本做爱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 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 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日本做爱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青创新群体、青年A类滚动支持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提交至非依托单位如高校附属医院等,将不予受理)。
4. 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 省内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均可申报。
2.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6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4、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
3. 对依托企业类在豫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可不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
4. 资助额度在50万元(含)以下的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受理时间和注意事项
(一)受理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24:00,各依托单位审核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24:00。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二)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事项
为避免项目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参评机会,特别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参与人未在相应栏目签名。
2. 申请书有关栏目未填;申请代码不正确。
3. 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4. 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5.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科研诚信承诺书)。
6. 申请青年C类和面上项目所提供的不是申请条件中规定类别的国家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如面上项目提供国家基金青年C类项目通讯评审意见)。
7. 青年学生项目申请书、附件出现导师及其他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
8. 申请人申请超项。
四、工作安排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 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指南”要求,于“日本做爱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导出PDF文档,并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提交(包含必要附件,学校评审依据)。
(二)审核推荐
科研业务单位审核推荐:各科研业务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24:00之前(前期已预通知),在学校系统中完成推荐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同时将推荐项目的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择优排序),附件4-1、4-2可编辑版以及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件5电子版,附件6申请人签字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注:青年学生项目需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的证明材料,其导师签字的纸质版2份(其中一份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A106(无需上传至申报系统)。
2.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科学技术处按照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对科研业务单位推荐项目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于12月11日前提交至省科技厅。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
五、咨询电话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1. 面上、青年C类项目:省自然基金委 0371—86550957
2. 其他类别项目: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65922508,65908672
3.科学技术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5510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2日